做事的永遠做事,
不做事的永遠不做事;
做事的主動找事做,
不做事的有事也不做;
做事的有做不完的事,
不做事的無事可做;
做事的做了大事也以為是小事,
不做事的做了小事也會吹成是了不起的大事;
做事的整天埋頭做事,
不做事的整天滿腹心事;
做事的不注意不做事的,
不做事的很”關注”做事的;
做事的實實在在的做事,
不做事的看人行事;
做事的往往不會來事,
不做事的專門研究如何”來事”;
做事的常遇到艱難的苦差事,
不做事的無所事事還煞有其事;
做事的時常向不做事的匯報所做的事,
不做事的總批評做事的;
做事的總把不做事的指責當回事,
不做事的最愛無事找事搞得做事的做不成事。
那到底做人重要,還是做事情重要呢?有一種說法我很喜歡,那就是如果一個人在社會上工作不到三年,那么他應花60%在做事、20%做人、另外20%做自己;如果工作年資是四到十年,那么他應將做人增加到40%、做事為40%、剩下20%做自己;如果在社會上打滾超過十年以上,那么我們真的應該減少做事,因為更重要的工作是經驗傳承,是發掘并培養更多優秀的人才,我們要站在制高點上去思考未來,所以我們20%在做事、40%做人、另外的40%我們將有機會做自己,因為過去所累積的實力與經驗,讓我們擁有權力,一旦有了權力,我們對決策就有了更高的自主權,也真的擁有了做自己的成就感。
標簽:工作 經驗 社會 個人 培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