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時我才十六七歲,原本是在校的學生。由于我迷戀上網多次被學校批評,在學校認識的女朋友也離開了我到外面打工。喜歡的人走了,于是我更加瘋狂的上網。家里給我一個星期的生活費也全部的“捐獻”給了網吧里。一周下來7天,我有5天在通宵。白天在教室睡覺,晚上就爬圍墻偷跑出去上網。以前爸媽每周給我30塊錢,我可以剩下10塊左右。而到現在每周給我80塊我也不夠。我的成績早就一落千丈,開始我的老師還管束我,但到后
2009-06-19 06:16 分類:個人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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